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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3-03-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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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
 

目录
 
 
 
 
 

总  则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强化矿产要素保障,加强矿产资源保护规范矿产开发利用,推动矿业绿色转型,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规及规划,结合全市地热资源分布、开发利用现状,编制《定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定州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部署,是定州市“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相衔接。

《规划》适用范围为定州市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基期为2020年,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定州市是河北省省直管县级市,位于河北省中西部,太行山东麓,华北平原西缘。定州市北与望都、唐县毗邻,西与曲阳接壤,南与石家庄市新乐、无极、深泽接壤,东与安国市为邻。全市总面积1283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底全市人口123.2万,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42亿元。

第一节 矿产资源概况

定州市矿产资源种类少,截至2020年12月,全市发现地热1个矿种。

定州市地热储层自上而下划分为新近系明化镇组孔隙热储层、新近系馆陶组孔隙热储层和古生界、中上元古界基岩热储。
新近系明化镇组孔隙热储层。该热储顶界埋深一般为200~550m,底板埋深一般为200~1600m。沉积厚度薄者113m,一般为200~1000m,厚者可达1200m,该热储岩性主要为细中砂岩、粗砂岩、含砾砂岩,成岩性差,热储层数一般为18~27层,少者4层。单层厚度一般为3~10m,最薄的为1.0m,最厚达46m,热储厚度36.5~515m。禁止开采明化镇组地热水。
新近系馆陶组孔隙热储层。定州市除西北部开元镇、长安路街道、砖路镇、庞村镇、清风店镇部分地区缺失外,其它地区均有分布,底界埋深在1000~2000米之间。地层岩性颗粒较粗,为
 
河流-浅湖相含砾砂岩,底部普遍发育一层砾岩,该层底砾岩是馆陶组底部的标志层,馆陶组厚度200~700米,热储厚度一般为100~300米,热储中部温度为30~65℃。热储面积1074.3平方千米。定州市地热水资源勘查程度低,目前还处于调查阶段,达不到预可行性勘查程度,未进行开发利用。地热水资源量仅是推断的资源量,定州市热资源量为877.87万亿千焦,相当于标准煤2.99亿吨,折合热能2.78千兆瓦。不回灌条件下馆陶组地热水可采资源量为278.07万立方米/年,热资源量3170亿千焦/年,折合标准煤1.08万吨/年。
基岩热储。寒武-奥陶系裂隙岩溶热储层,仅分布在定州市东南的子位镇、西城乡和东留春乡的东部地区。热储由奥陶系中统峰峰组、磁县组与马家沟组和下奥陶统亮甲山组及冶里组、上寒武统凤山组及下寒武统府君山组的碳酸盐岩地层构成,岩性为褐灰色细晶白云岩、灰质白云岩。厚度约600~800米,在构造高部位因剥蚀而缺失。勘查程度低,达不到预可行性勘查程度,未计算可采量,未进行开发利用。
第二节 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
《定州市地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2018-2020年)》实施以来,定州市政府认真履职尽责,强化任务落实,加大监管力度,较好的完成了设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规划实施以来,定州市建立了完善的规划管理制度,成立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的规划执行监督机构,按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地热资源违法违规采矿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26眼无证开采地热井,规范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行为。 维护了本行政区域内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的正常秩序,基本完成了各项规划目标任务。
在上轮规划实施取得成效的同时,地热仍存在着勘查程度低,达不到预可行性勘查程度,未进行开发利用情况。
专栏1  上一轮规划地热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指标
名称
单位
行政区
规划指标
期末完成
完成情况
地热资源利用
地热水开采总量控制
万立方米
定州市
<60
0
完成
第三节 形势与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
奋斗目标之后,乘势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时代对我国能源资源安全保障提出了新要求。定州市目前正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矿产资源持续供给能求力,切实满足民生需求,助力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对矿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市对地热资源开发利用需求迫切。我市地热资源主要用途为供暖,2018年以来,我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地热问题进行集中整改,违法地热井进行关停取缔,新民居主要位于乡镇,市政集中供热难以兼顾,影响民生供暖。为保障民生供暖,我市对地热资源开发利用需求迫切。
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矿业绿色发展。“十四五”时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要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底线。在双碳目标驱动下,对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地热资源作为一种清洁、零碳、可再生能源,将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定州市情、矿情出发,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地热资源勘查,合理安排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注重资源综合利用,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市提供清洁能源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开发与保护并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实行地热资源保护性开发政策,加强规范地热开发秩序,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

坚持技术创新,质量和效率并举。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推广高效率的换热技术,提高地热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引领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坚持依法行政,监督和服务并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监管,监督企业切实履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做到依法治矿。推进“互联网+服务”,优化矿业权登记,实现全流程信息查询服务,提升服务效率。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到2025年,建立起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机制。勘查程度得到提高,区内地热资源得到逐步利用合理安排开发利用方向,开发利用布局。严格控制开采总量,地热水年开采量控制在70万立方米以内。强制实施供暖项目地热尾水同层回灌率不低于95%实现高效化、集约化利用。逐步建立地热开发利用动态监管体系。

到2035年,基岩热储勘查程度得到提高,地热资源开发利用

规模显著提升,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规范,地热开发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地热资源动态监测系统基本完善。

专栏2  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表

类别
指标
名称
单位
规划指标
属性
矿产资源勘查
发现矿产地
2-3
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地热水年开采量
万立方米
≤70
预期性
绿色矿业发展
馆陶组供暖项目地热尾水同层回灌率
%
≥95
预期性
第三章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矿产资源成矿条件、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谋划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明确重点、限制、禁止勘查开发矿种,科学划定重点勘查区。加强规划引导作用,稳步推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逐步形成生态保护、矿产资源开发与区域发展相协调的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总体思路,根据定州市矿产资源分布特征、资源潜力和民生需求,着力生态环境保护,确定勘查开采方向。

全市在积极寻找基岩热储地热资源的基础上,重点对民生供暖急需的馆陶组地热资源进行勘查、禁止勘查新近系明化镇组热储地热资源。

专栏3 重点、禁止勘查矿种
重点勘查矿种
地热(馆陶组热储)
禁止勘查矿种
地热(明化镇组热储)
第二节 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规划期内加强对空白区地热资源的潜力评价,积极寻找基岩热储,重点对赋存条件好、民生急需的馆陶组热储进行勘查,提升资源保障能力。以供热为主体,合理投放地热矿业权,以满足城乡居民对地热供暖的需求。加强对地热资源水量及水位的动态监测,实现地热资源的有效动态管理。

重点勘查区按照全市矿产资源供需关系、产业政策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将地热赋存条件较好的馆陶组划定为重点勘查区。本次共划定3处地热重点勘查区。

专栏4   定州市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
序号
重点勘查名称
区块面积(km²)
1
定州市东亭镇地热重点勘查区
4.5077
2
定州市东湖村地热重点勘查区
25.9951
3
定州市息冢镇地热重点勘查区
15.1336
重点勘查项目。统筹重点勘查区内重点勘查项目设置,科学划定勘查范围。有序推进馆陶组热储勘查与评价,科学掌控地热资源家底,因地制宜,适时投放。一个重点勘查区原则上只设一个勘查主体,原则上使用各级财政自己勘查,达到预可行性勘查程度后可按程序出让采矿权。

坚持绿色勘查,鼓励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加强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严格落实勘查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和破坏。应将地热回灌能力作为地热勘查的重要内容。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铁路、高速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勘查井;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河流湖库管理范围、地质遗迹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禁止新设勘查规划区块。

第四章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第一节 规范地热开发
强化规划引领,指标管控,计划管理,以地热地质条件和资源潜力为前提,以目前地热资源勘查程度为基础,结合社会经济发展与地方需求,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实现开采规模与矿产储量规模相适应,地热水年开采量控制在70万立方米以内。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地热资源开发,引入地热资源专业化开发机构,实施 “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运营”,提高地热资源利用效率。

馆陶组地热开发,按照“取热不耗水、同层达标回灌”要求开发利用地热资源。限制开采馆陶组热储地热资源,原则上不再新批自然条件下单井取水、回灌能力不足25立方米/小时馆陶组地热采矿权。
倡导地热资源梯级利用,采用热泵技术,对地热水进行梯级利用,尾水回灌温度不高于20℃,提高地热资源利用率。
第二节 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严格执行绿色勘查规范,落实勘查施工生态保护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勘查、绿色勘查,使地质工作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原则上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勘查,达到预可行性勘查程度后可按程序出让采矿权。
地热资源开发,应全部同层配建回灌井,取水井与回灌井应当布设在同一含水层位,保持合理的数量和间距,回灌率应不低于95%。禁止使用不符合回灌标准的水回灌,严禁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体。
矿山企业应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 所有矿山按照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履行环境修复治理与土涉及 地复垦义务。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要求,矿山对所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应采取修复治。
第五章 矿业绿色发展
第一节 绿色勘查开发

严格执行绿色勘查规范,发挥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勘查活动的全过程,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勘查活动中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依靠科技和管理创新,采用新手段、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扰动、污染和破坏。统筹兼顾勘查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尊重自然,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尊重勘查活动所在地民俗,构建和谐勘查氛围。

坚持“以热定采、以灌定采、采灌均衡、水热均衡”,明确开采总量,实行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制度,实现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区域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科学进行矿产开发总量调控,有序投放矿业权。严格执行地热资源动态监测管理制度,水利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热资源监测统一管理工作,加强地热资源监测监督检查工作。
鼓励开展地热开发利用技术研发和应用,引导与供暖、康养、旅游、种养殖及工业等相结合的地热综合开发。实施地热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以点带面,推动地热开发利用规模化发展,节能减排,助力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
 
第二节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采前预防、采中治理、采后恢复”的原则,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管理。严格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

采矿权审批阶段,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准入,明确采矿权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贯穿地热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的全过程,主要与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工作阶段、工作方法。工作手段直接相关。
规划环境现状评价。2020年定州市优良天数217天,优良天比例59.3%;PM2.5平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52%;孟良河年均值Ⅲ类水,沙河灌区年均值Ⅱ类。
规划协调性分析。《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严格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细化落实《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河北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十四五”规划》关于地热资源方面的任务,《规划》与《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有较高协调性。《规划》符合《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定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与《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协调。本规划具有很好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规划环境影响分析。定州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比例低,特别是部分地区冬季大量使用散烧煤,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迫切需要优化能源结构。地热作为绿色低碳的可再生能源,作为冬季清洁取暖“电代煤”“气代煤”的有益补充,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和政府重视,规划的实施,能够减少化石能源的用量,减少碳排放,将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做出积极贡献。
规划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绿色勘查作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抓手,是促进地热勘查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本次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地热绿色勘查,通过采取高效、环保的方法、技术、设备,在地热勘查全过程中避免、减少和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内禁上开采地热井。规划实施后对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及敏感区不会造成影响。本规划要求全面落实“取热不耗水、同层达标回灌”,并加大对砂岩热储沉降研究力度,科学推进地热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程度较小。
第七章 规划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与目标责任考核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调整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本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其列入矿产资源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规划约束性指标的年度实施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的年检制度,加强动态监测。

 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反映矿政管理现状及其与目标的一致程度,做好规划信息与相关信息的共享,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本《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数据库组成,具有同等效力。
本《规划》经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后,由定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划》由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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