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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定州市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9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各乡镇(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
《定州市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1029
(此件公开发布)

定州市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条措施
 
为激发全市培育规上工业企业积极性和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培树一批主业突出、辐射明显、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扩量升级、提质增效,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聚焦重点发展。通过“六个一批”,促进小微企业“小升规”。重点培育一批,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重点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竣工投产一批,全面梳理未投产达效的重点工业项目,逐项目分析,探寻问题原因,协调解决方法,强化要素保障,协调推动建设进度,尽快帮助投产达效。改造提升一批,积极支持重点培育的传统制造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优先列入省级“千项技改”项目或市级重点技改项目库,对达到省、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标准的,给予优先扶持引进转化一批,以定州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体育器材产业为重点,按照“延链、强联、补链”的工作思路,开展精准招商行动,加大对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市投资建厂或京津产业转移项目协调;加强与中科院等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合作,引进一批科研成果在我省孵化转化,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整合重组一批,对需要扩大企业规模,亟需经营战略快速调整和转变的企业,推进优化组织架构,引导企业进一步聚焦实体经济,做强做精主业,保持稳定增长。解困复规一批,把因暂时生产经营困难而退统的且符合定州市发展政策、规划的工业企业列为培育重点,分析其退统原因,实施分类帮扶。(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统计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突出靶向培育。上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和以省、市重点工业项目为重点,建立定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库(以下简称“重点培育企业”)。对重点培育企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逐企建档立卡,实行市级领导、乡镇(街道)属地两级包联帮扶和靶向培育,强化跟踪服务、要素协调保障,入库企业名单每年动态调整一次,确保达到规模以上标准按时入统。(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科技局、统计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政策支持。支持重点培育企业优先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机构等,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停产、不限产。除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确需重复检查的事项外,同一单位对同一重点培育企业开展的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重点培育企业遇到的土地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建立工作推进台账,启动绿色通道,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提出解决办法,推动企业依法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在政策制定上,重点扶持和帮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强化规上工业企业的要素保障体制,在电力、天然气等资源上优先保证规上企业的需要,在资金扶持上,优先给予规上企业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四、支持市场开拓。聚焦我市九大产业集群、“十四五”期间实施的重大项目等重点特色产业和项目,逐一梳理产业链上下游产品,围绕大项目建设、龙头企业配套、产业链上下游协作、生产要素供给加大市内产需对接力度,引导鼓励企业运用云服务、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增订单、拓市场、扩规模。责任单位:发改局、科技局商务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强融资服务。着力搭建产融对接平台,每年向市内各金融机构提供重点培育企业名单。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专场银企对接集中推介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信誉好、还款能力强的重点培育企业提供优质融资服务。市应急转贷资金优先满足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好但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重点培育企业,解决流动资金应急需求。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科技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定州支行、市银监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六、开展专项培训。将重点培育企业负责人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大力推动企业家综合素质提升。每年对重点培育企业统计、财会、税务等专职人员开展培训,提升企业财税、统计工作能力。优选推荐重点培育企业参加“高管培训班”。围绕小微企业聚焦的品牌、融资、管理、技术等专题,组织开展公益性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统计局、税务局、科技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七、降低企业成本。切实落实国家、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重点培育企业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至2020年底。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不增加建筑面积的前提下,重点培育企业在现有厂区内翻建、改建厂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进一步巩固我市政府部门和国有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零成果,确保2020年底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八、优化综合服务。深度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的“一窗综合受理”,对重点培育企业开设办理行政许可业务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办理,给予“双优”优先、优惠政策。依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向重点培育企业提供“找资金、找服务、找机构、找需求、找专家、找活动、找政策、找技术、找产品”等针对性、特色化服务。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现场咨询诊断。市统计局为申报入统企业提供专项指导服务,协助办理入统手续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入统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安排专门人员对企业开展专项服务,指导企业规范财务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科技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九、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市科技局、发改局牵头,税务、商务、财政、金融、统计等相关部门组成作机制,协调解决前期企业(项目)遴选、中期入库培育、后期审核入统全流程问题。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推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鼓励支持引导工业企业升规入统的方针政策,坚定企业家入统信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科技局、税务局、商务局、财政局金融办、统计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十、强化考核奖励。完善年度考核机制,发挥考核激励效用,把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年底组织考核,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计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总成绩,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落实新增入统工业企业省级文件奖励和我市《关于鼓励招商引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等资金奖励政策,扶持规模企业上档升级对“小升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对首次进入并连续1年以上在规模以上统计范围内的企业补助10万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科技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
      本措施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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