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定东亭罚决〔2023〕-004号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5日 信息来源: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亭罚决2023-004
定州市黄家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法人 魏会茹  身份证号码: 132xxxxxxxxxxx5565
  所:定州市东亭镇黄家营村
本机关于202361日对你定州市黄家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黄家葡萄酒庄大门口及东侧共5.5495亩,为建设用地,四至为:东至大棚、南至公路、西至大棚、北至葡萄园,该宗地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大门口是1993年开始建设,1996年建设完成;东侧房屋是1999年开始建设,2002年建设完成,且未取得合法的占地手续。我单位张晓冬(执法证号: 03000197016 )、刘克(执法证号 03000197022 )、张立伟(执法证号 03000197019 )为该案件承办人。2023年6月2日进行了现场勘验制作了检查勘验笔录,2023年6月2日,案件承办人对当事人魏会茹制作了询问笔录魏会茹在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过程中,如实陈述违法情况,并向执法机关交代违法行为
本机关认为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规定属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有关事实
1.当事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确定违法当事人主体;
2.询问笔录,确定了违法事实;
3.检查(验)笔录,确定了违法现场位置;
4.现场照片,确定了建筑的事实;
5.土地性质证明等证据证明
本机关已于2023610日依法向进行了告知(听证告知),放弃向我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法人魏会茹在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情况,并主动向执法机关交代违法行为并与2023年6月9日提供了定州行政审批局关于 《关于两宗地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办理的函》的反馈意见,建议定州市黄家葡萄酒庄有限公司作如下行政处罚:
定州市黄家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处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5.5495亩土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限你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黄家葡萄酒庄大门口及东侧共5.5495亩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并提供相关手续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定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个月内直接向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定州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罚没许可证编号:05040107 
 
定州市东亭镇人民政府
202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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