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席中伏
住 所:定州市清风店镇***村
根据上级推送,本机关于2023年4月28日对你村村民在席家庄村东南高速边上非法滥伐林木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村村民于2022年3月27日,在定州市清风店镇席家庄村东南高速边上非法滥伐林木;我单位王会莲(执法证号:03000197138)、卢建发(执法证号:03000197067)为该案件承办人,2023年4月28日,对该村负责人书记席中伏制作了询问笔录,并进行了现场勘验。在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过程中,负责人席中伏如实陈述违法情况,并主动向执法机关交代违法行为。
1、处罚款捌佰捌拾元;
2、责令在原地补种树木100棵。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限你村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交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定州市清风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