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书
一、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审批
子项名称: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审批
二、办理条件: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二十条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立宗旨不违背本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二)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
(三)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有必要的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
(五)布局合理,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三、办理材料目录:
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
2.民主协商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
3.管理组织成员的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
4.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人员的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5.规章制度。
四、是否实地勘察:
否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六、办理此项事项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受理窗口:
河北省定州市北城区自来佛南街宋街2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7综合受理窗口
八、交通指引:
市内乘坐1路、2路、9路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九、咨询电话、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312-2396815 投诉电话:0312-2589109
一次性告知书
一、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审批
子项名称:宗教活动场所变更审批
二、办理条件: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二十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三、办理材料目录:
1.宗教活动场所需变更的负责人居民身份证;
2.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变更申请书。
四、是否实地勘察:
是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3个工作日
六、办理此项事项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受理窗口:
河北省定州市北城区自来佛南街宋街2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7综合受理窗口
八、交通指引:
市内乘坐1路、2路、9路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九、咨询电话、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312-2396815 投诉电话:0312-2589109
一次性告知书
一、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审批
子项名称:宗教活动场所终止审批
二、办理条件: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 第二十四条。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 第二十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三、办理材料目录:
宗教活动场所终止申请书
四、是否实地勘察:
否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3个工作日
六、办理此项事项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受理窗口:
河北省定州市北城区自来佛南街宋街2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7综合受理窗口
八、交通指引:
市内乘坐1路、2路、9路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九、咨询电话、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312-2396815 投诉电话:0312-258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