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委统战部(宗教事务)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超过十万元)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3日 信息来源: 字体:
次性告知书
一、事项名称: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超过十万元)审批
二、办理条件: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五十七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捐赠不附带条件;
2.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3.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的捐赠,但不得强迫或者摊派。
三、办理材料目录: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捐赠组织或者个人的信息材料;
3.捐赠使用计划。
四、是否实地勘察: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此项事项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河北省定州市北城区自来佛南街宋街2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7综合受理窗口
八、交通指引:
市内乘坐1路、2路、9路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九、咨询电话、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312-2396815 投诉电话:0312-258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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