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项目大类 |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处罚类决定 | 涉及宗教事务管理的违法行为,拟处10000元以上罚款决定 | 《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四条、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 | 宗教科 | 案件调查报告、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记录、相关证据资料、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拟稿) | (一)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二)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三)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罚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五)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
2 | 涉及清真食品的违法行为,拟处10000元以上罚款决定 |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民族科 | 案件调查报告、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记录、相关证据资料、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拟稿) | (一)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二)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三)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罚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五)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六)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是否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