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统计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1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定州市统计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序号
抽查类别名称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及要求
1
对统计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定州市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河北省统计条例》第六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农村、工业、能源、投资与建筑业、贸易外经、人口和就业、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服务业等专业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定州市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河北省统计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统计调查对象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为履行法定的统计资料报送义务提供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等。
2
对涉外调查机构从事涉外调查活动情况检查
对涉外调查机构从事涉外调查活动情况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定州市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四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涉外调查机构是否具备涉外调查资格和依法开展涉外调查活动情况。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定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1306820002
冀ICP备0702653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8202000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