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现将我市NO: M2024SPJC05380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NO: M2024SPJC05380批次香蕉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香蕉。被抽样单位:定州市小韩水果店。 2024年7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定州市博陵街的定州市小韩水果店送达河北东淼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NO: M2024SPJC05380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显示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此NO:M2024SPJC05380批次香蕉系当事人从雷州市果农吴平处购进的,已全部售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定市监不罚〔2024〕26号。
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