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1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定州市应急管理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防范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 号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应急管理厅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冀办发〔2020〕20号、《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暂行办法》(冀应急〔2021〕8号),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变执法理念、拓宽执法深度、严格规范执法,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力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中等城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要求,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重点企业、重点事项执法全覆盖,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问题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严格公正执法,案件办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杜绝行政决定被撤销或变更及行政应诉败诉。
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信息化工作部署,提高执法检查的信息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2023年全面使用省“互联网+执法”系统及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
(二)重点任务。依据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确定三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围绕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瞄准重大隐患和第一责任人等“关键少数”,对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执法检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围绕重大危险源点、重点作业环节、重要作业行为,精心安排全国两会、 国庆节等重要时期的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确保重要时期安全稳定。三是围绕事故案例、安全生产举报、网络舆情等方面暴露出来的典型问题,深入剖析监管漏洞,完善监管措施,解决顽瘴痼疾。
三、执法检查安排
(一)执法检查范围。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见附件1,确定执法检查企业116家。其中,重点检查企业84家,占执法检查企业数量的72.41%随机抽查企业32家,占执法检查企业数量的27.59%。
1. 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代表性企业。重点检查25家,随机抽查10家。
2. 工商贸行业。重点检查规模以上、涉爆粉尘、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重点检查59随机抽查22家。
(二)执法检查内容。专项执法检查内容见各行业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共性内容主要包括以下10个方面:
1. 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情况,重点是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施风险辨识和管控检查情况。
2.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度建设情况,采用技术、管理措施控制风险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治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组织开展评估等情况。
3. 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 同时”管理规定情况,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情况,使用列入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目录的工艺、设备情况。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情况,对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实习生在内的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开展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人员”考核及持证情况。
5.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企业现场作业管理情况,从事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爆破、吊装及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危险作业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情况。
6. 应急管理建设落实情况。企业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组织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情况应急物资、装备配备情况以及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情况;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等情况。
7.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企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严格依照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范围、事项从事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企业在取得行政许可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情况;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情况。
8. 安全生产安全费用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情况;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
9. 安全技术服务情况。从事安全技术服务的服务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安全论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等各项安全技术服务情况,服务事项与企业安全实际相对应情况,制定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可行性情况,安全防范措施与安全风险相对应情况。
10. 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企业相关强制性标准获取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执法检查安排。局各监管、监察科室队按照各行业监督检查计划安排附件2、附件3和教育培训、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急救援等重点执法检查事项附件4,负责对纳入执法检查范围企业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具体任务分配和季度检查计划安排分别见附件5、附件6。按照全市工作部署,重点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组成行业检查组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等专项执法检查,由承担监管任务的科室队对照重点执法检查事项附件4,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方式。按照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提升执法效能的原则,针对危险化学品、涉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企业等重点检查企业,开展“一企一策”精准执法;针对重点时期安全保障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点、高风险作业活动的企业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针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违法问题、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以及投诉举报、网上巡查等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季节特点、地域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托现代化监管载体,构建以风险隐患在线监测监控、视频监控等线上设施为主,线下核实、委托核实处置为辅的非现场执法监管模式,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
四、工作要求
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全面推行“一企一策”精准执法,减少执法检查频次。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精准实施分级分类执法检查,执法前明确企业检查事项,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再实施执法,在检查方案中将执法工作要求、检查具体事项等内容详细列出并提前告知企业,进入企业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将执法人员信息和执法行为规范告知企业。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描述要精准详实,准确判定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检查结束后如实通报情况,确保每次检查问题查实查透,提升执法实效,进一步帮助企业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在开展日常检查执法时,对首次发现的企业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实施“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以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手段代替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实施行政处罚要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同时提供跟踪指导、专家上门、技术帮助、法律咨询等多种服务,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关系,开展“精准执法+优质服务”,将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推进执法工作信息化。全面利用省“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做好检查方案、事项、对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年度执法计划、临时执法计划、双随机计划录入系统,及时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及时将执法检查情况录入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全程线上操作。各监管、监察科室队要制定本行业领域非现场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明确具体内容和处置方式,将网上巡查发现的异常情况、问题隐患、预警报警信息作为执法的重要线索和依据。
(四)严明执法检查纪律。要切实强化执法意识,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对执法检查中不落实提前告知制度、检查方案不具体、检查走过场、违反执法程序、未采取包容审慎执法、摊派罚款等问题,凡经举报后查实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各监管、监察科室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采取全过程记录措施,现场检查信息传送、发现问题环节记录等要保存,并及时录入系统。
 
附件:1. 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2. 危险化学品行业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3. 工商贸行业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4. 教育培训、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急救援重      点执法检查事项
5. 监督检查任务分配表
6. 监督检查任务季度计划安排
 
                          定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1
 
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监督检查力量
在册人员76人。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长期抽调参加乡村振兴借调等工作,以及涉灾处室等不涉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的共计48人,实际在岗执法人员为28人。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要求,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局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50×28=7000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执法检查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
7000-3512-2968=520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240天。
重点检查企业8家,一般检查企业4家,每次参加人员4人、5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12×4×5=240
2. 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180天。
重点检查企业8家,一般检查企业4家,每次参加人员3人、5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12×3×5=180
3. 执法一中队460天。
重点检查企业17家,一般检查企业6家,每次参加人员5人,每次5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23×4×5=300
4. 执法二中队460天。
重点检查企业17家,一般检查企业6家,每次参加人员4人、5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23×4×5=460
5. 执法三中队460天。
重点检查企业17家,一般检查企业6家,每次参加人员4人、5 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23×4×5=460
6. 执法四中队460天。
重点检查企业17家,一般检查企业6家,每次参加人员4
人、5 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23×4×5=460
其他执法工作日。
根据近3年数据测算,共计3512天。
1.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导、检查考核:1065天。
2. 参与事故调查356天。
3. 核实投诉举报159天。
4. 办理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29天。
5. 开展专项集中执法检查1136天。
6. 开展专门的宣传培训677天。
非执法工作日。
根据近3年数据测算,共计2968天。
1. 机关值班1095天(3人/天×365个工作日)。
2. 参加学习考核培训会议573天。其中,参加干部网络学习和法制办及应急管理部网络学习342天,集中培训145天,其他培训86天。
3. 检查指导乡镇应急管理部门工作358天。
4. 开展安全生产巡查258天。
5. 参加党群活动264天(机关党委统一组织的学习活动以及每个支部每月2天的理论学习等)。
6. 年休假、病假、事假420天。
按照组织检查立案调查、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复查的时间测算,每家企业需5个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为2-4人次测算。
 
 
 
 
 
 
 
 
 
 
附件 2
 
危险化学品行业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内容
1. 新招录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岗位人员是否经实习期满独立上岗作业。
2. 是否存在脱水、装卸、倒罐作业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或油气罐区同一防火堤内切水和动火作业同时进行的情况。
3. 是否按照规定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是否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危险因素进行辨识或者是否辨识不全存在缺项是否按照规定对辨识出的有限空间危险因素进行分级管控;是否对存在中毒窒息或者易燃易爆危险因素的有限空间区域实行人员出入及过程管控。
4. 是否存在将火种带入易燃易爆场所或存在脱岗、睡岗、酒后上岗行为。
5.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6. 光气、氯气液氯等剧毒化学品及硫化氢气体管道是否穿越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7. 地区架空电力线路是否穿越生产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 求。
8. 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是否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9.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与员工宿舍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 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情况。
11.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是否经逐级放大试验到工业化生产或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是否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是否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是否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12.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实现自动化控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13. 油气储罐是否按规定达到以下要求的:  
1液化烃的储罐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液位自动连锁切断进料措施;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设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联的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装置;2气柜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3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液相进出口设置紧急切断阀,其位置宜靠近球形储罐;4丙烯、丙烷、混合 C4、抽余 C4 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设置注水措施。
14. 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15. 在易燃易爆的爆炸危险区域内是否按相关国家标准使用防爆工具、防爆电器或采取防爆措施。
16. 在厂房、围堤、窨井等场所内是否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口,是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7.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是否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验;以及报警信号是否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
18. 涉及放热反应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是否设置双重电源供电或控制系统,是否设置不间断电源UPS
19. 在用装置 设施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是否正常投用。
20. 涉及液化烃、液氨、液氯、硫化氢等易燃易爆及有毒介质的安全阀及其他泄放设施直排大气是否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21. 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或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是否存在混放混存情况。
22.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23. 是否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是否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24. 是否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25.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执法检查安排
计划执法检查35家。其中重点执法检查25家,随机抽查10家。针对安全风险突出的合成氨、氯碱、硝化、光气化等重点企业以及近3年发生事故企业,结合季节风险特点,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执法检查。具体检查安排如下: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检查8家重点企业: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定州市天鹭新能源有限公司、定州市荣鼎水环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定州市富达工业气体供应站、定州市鑫荣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河北中仓化肥有限公司、定州市长城日用化学品
执法四中队负责检查17家重点企业:
定州市新城加油站、定州市顺兴加油站、定州市众旺加油站、定州市东车寄供销社加油站、定州市宏达加油站、定州市新兴加油站、定州市惠中加油站第一分站、定州市中联石化产品有限公司、定州市路畅加油站、定州市路丰加油站、定州市叮咛店供销合作社加油站、定州市超文加油站、定州市荣兴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定州旭阳氢能有限公司加氢、加油、加LNG三合一站、定州市毅凯加油站、定州市建虎加油站、定州市洪源加油站。
三、执法工作措施
(一)坚持统筹指导。突出以点带面,防控行业重大安全风   险,示范指导,推动乡镇规范化、专业化执法。视情抽调乡镇执法人员跟班学习,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同类企业提供相互学习交流机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全风险大、近三年发生过事故企业和安全生产条件差、问题突出的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观摩执法。每季度执法,根据执法领域企业分布情况,抽调同类型企业所在地监管监察人员,聘请行业专家组成执法检查组,明确工作分工,实施精准执法。
明确执法事项。及时向企业公布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清   单,提前告知企业,通过执法检查“开卷考试”,引导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按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对强制实施行业范围内企业未投保安责险的,严格依法处罚。
坚持标本兼治。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对照法规标准规范,剖析问题根源,倒推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查找问题隐患出现的深层次根源;通过全面细致检查,向企业提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意见建议,向基层提出执法工作建议。
坚持跟踪问效。通报执法检查情况,将发现的问题隐患、违法条款、处罚决定进行通报,对发现的共性问题、重点问题进行剖析,组织开展跟踪抽查,监督指导同行业相关企业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真查实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3
 
工商贸行业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内容
(一)涉爆粉尘企业重点执法检查事项。
1. 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否互联互通。
2. 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3. 除尘系统是否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是否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 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是否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是否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 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是否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 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是否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是否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执法检查事项
1. 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是否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2. 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 是否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
4. 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二、执法检查安排
计划执法检查93家。其中重点执法检查67家,随机抽查26家。加强对规模以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发生过事故、有严重失信记录、存在重大隐患的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配合开展对工贸企业环保设备设施托管环节的检查。
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检查8家重点企业:
河北宝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北郎尊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力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定州市安泰汽车零部件制造厂、河北旭日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定州市幸福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定州市海丰纸制品有限公司、河北佳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执法一中队负责检查17家重点企业:
定州市天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定州市宝光刀具有限公司、定州市松本汽车座椅制造有限公司、河北恒达健身文化用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秦川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河北胜利车椅制造厂、定州市安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定州市双才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河北银箭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定州鹤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定州市宏信冲压件有限公司、定州市定海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河北威尔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定州市腾达汽车座椅制造有限公司、定州市永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定州市海丰纸制品有限公司、定州市万泽门业有限公司
执法二中队负责检查17家重点企业:
定州市润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定州市顺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定州市瑞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保定永伟昌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定州鸿跃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河北汇亚花泥专用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定州慧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定州市良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定州市塔鑫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定州市峰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定州京禹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河北玉金香农产品有限公司、河北凯立达塑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定州市百斯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定州市金圣达木业有限公司、定州鑫瑞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定州东方铸造有限公司
执法三中队负责检查17家重点企业:
河北卓雨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定州市青云防水卷材有限公司定州市鑫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定州市聚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定州市王宗食品有限公司定州市耀信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定州市瑞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河北鑫冠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定州市嘉润建海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定州市浩鑫金属包装容器有限公司河北世达佳雨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定州市胜利线材丝网有限公司定州市万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定州市丰润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定州瑞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阳光路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金宏清真肉类有限公司
三、执法工作措施
加大执法力度。结合专项执法、集中整治、交叉执法等工作,深入开展工贸重点行业排查整治,务求执法实效。一是充分运用明查暗访、随机抽查、视频调度、线上巡查等方式,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当即提出处理意见,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处罚,着力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到岗不履职、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等突出问题;对发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上限处罚、责令企业停产整改。二是要综合用好约谈企业负责人、通报、媒体曝光、降低企业安全诚信等级、“黑名单”以及停电、查封扣押设备设施、行刑衔接等手段,严厉惩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执法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问题整改跟踪督查、督导调度力度,督促整改责任措施落实,对责任不落实、检查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责问责,保持安全生产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三是严厉查处金属冶炼企业是否按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对强制实施行业范围内企业未投保安责险的,严格依法处罚。
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创新执法工作模式。在重点检查企 业中全面推行三位一体工作模式,采取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检查模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员工进行座谈问询,做到执法前告知、现场逐项核查和交流反馈,进一步提高执法标准。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检查坚持做到全过程记录,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履行重大案件备案程序,按照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要求,按时填报互联网+安全生产系统,严格落实24小时行政执法处罚信息首报要求,及时填报案件查处续报情况,所有行政处罚结果均在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并按要求通过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系统上传行政处罚信息。按时保质完成省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确保案件报送率和案件合格率100%。加强对双随机执法监察平台的使用,作为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
加强信息化应用。一是深入执法信息化应用,按照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信息化执法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系统开展执法检查,持续完善线上依法办案,执法案卷和数据及时录入系统,公示行政处罚结果,按时填报河北省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系统,按要求报送省级典型执法案例,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二是加强线上巡查和视频调度。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两会、国庆等重点时期工商贸行业执法工作,特殊重点时期采取线上巡查和调度的方式开展执法工作,根据行业特性、企业特点、季节特征、工作实际,利用电话、视频监控、云视频系统监测监控预警系统等线上手段,加强对企业主要生产区域、重大危险源点、高风险作业区域、主要参数预警情况的巡查,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工商贸行业执法检查,对于线上核实存在问题隐患的,责令企业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提升执法温度。按照局统一安排部署,深入落实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通过执法检查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审慎落实包容免罚制度。严格贯彻落实轻微不罚首违免罚清单,公正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做到准确适用,将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属于免罚范围内的要依照程序免罚到位,综合运用责令整改、批评教育、提醒告诫等手段,督促指导企业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强化对企业的指导服务。推行告知式执法,将检查内容事项提前告知企业,引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执法检查过程中,充分利用专家库和第三方技术力量,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开展说理式执法。针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与企业交流反馈,通过专家指导服务,向企业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督促企业举一反三,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提升执法检查效果。
 
附件4
 
教育培训、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急救援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一、教育培训重点检查内容
安全培训机构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按照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规范》地方标准核查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核查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考核机制是否健全;核查专职师资力量是否充足、是否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核查固定培训场地及实训设施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未按照培训大纲培训;是否擅自压缩培训学时、讲解习题代替理论培训;是否存在实操实训流于形式等情况;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培训档案不健全、建档不规范、要素不齐全甚至档案造假等情况;是否存在与考试 机构和考试点勾结,举办包过班,参与考生作弊,倒卖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收取高价培训费用等情况。
安全考试机构和考试点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对照《河北省特种作业考试点建设项目审查验收标准》,核查是否存在考试管理制度不健全、理论和实操考试场地、设备不达标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情况;是否存在从事与所承担考试任务有关培训活动的情况;是否存在未严格按照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的情况;是否存在完全以问答代替实操考试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安排监考、考评人员进行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考务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情况;是否存在未进行考试全过程录像,录像资料未建立档案,考试数据采集格式不规范、信息不准确,考试档案造假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执法检查事项。主要负责人是否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情况;其他从业人员三级教育是否严格落实有关培训大纲及规定;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从事加工、制造业生产单位新入职其他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有关培训大纲及考核规定,进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企业采用四新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人员、转岗人员、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实习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是否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考试。
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重点检查内容
 资质保持省外机构除外方面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要求,核查工作场所面积,专职评价师、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及比例,评价师专业能力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机构管理方面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是否存在超资质范围进行安全评价或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和转让出借资格证书的情况;是否存在转包评价和检测检验项目的情况;机构网站是否能正常运行,是否公开机构信息、公示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是否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否明确服务对象、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是否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时,是否如实记录过程控制、现场勘验和检测检验的情况,并与现场图像影像等证明资料一并及时归档;是否按规定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是否存在违反法规标准规定更改或者简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的情况;是否存在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最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从事技术服务活动的情况;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是否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人员执业方面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是否存在专职安全 评价师、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的情况;是否存在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的情况;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是否具有与业务相关的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并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的;项目组组成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是否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等有关工作;承担现场检测检验的人员是否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设备检测检 验等有关工作。
技术报告方面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情况;安全评价报告中是否存在周边环境与评价期间实际情况不符,且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故意隐瞒的情况;安全评价报告中是否存在主要建筑物与评价期间实际严重不符,主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故意隐瞒且影响评价结论的情况;安全评价报告中是否存在不符合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项,故意隐瞒且影响评价结论的情况;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是否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项目漏检、结论不明确等情况。
三、应急救援重点检查内容
应急预案重点执法检查事项。 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应急预案职责,各分管负责人是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预案编制前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预案发布前是否进行论证或评审,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应急预案中人员的职责分工,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与本企业应急能力是否适应;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之间以及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应急预案是否相衔接。
应急演练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是否按规定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每年至少演练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对应急演练进行书面评估总结。
应急救援队伍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是否按规定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因生产规模较小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是否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管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是否建立应急救援器材账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账,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应急救援器材是否定期检测,是否建立维护保养记录,各种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等。
(五)应急救援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事项。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是否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了周边单位和人员;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是否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主要负责人是否立即组织抢救。
 
 
 
 
 
 
附件5
 
2023年度执法科室队室监督检查计划分配表
 
序号
科室队名称
重点检查
计划数
一般检查
计划数
合计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8
4
12
2
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
4
12
3
执法一中队
17
6
23
4
执法二中队
17
6
23
5
执法三中队
17
6
23
6
执法四中队
17
6
23
合计
84
32
116
 

附件6
2023年度监督检查时间及任务分配表
 
单位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小计
重点检查
企业(家)
一般检查
企业(家)
重点检查
企业(家)
一般检查
企业(家)
重点检查
企业(家)
一般检查
企业(家)
重点检查
企业(家)
一般检查
企业(家)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2
1
2
1
2
1
2
1
12
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2
1
2
1
2
1
2
1
12
执法一中队
4
1
4
1
4
2
5
2
23
执法二中队
4
1
4
1
4
2
5
2
23
执法三中队
4
1
4
1
4
2
5
2
23
执法四中队
4
1
4
1
4
2
5
2
23
合计
20
6
20
6
20
10
24
10
116
备注:重点检查企业84家,一般检查32家,重点检查为计划总数的72.41%,一般检查为计划总数的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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