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定)文综罚字〔2024〕8号
当事人: 定州市乐巢娱乐会所
证照(证件)名称及编号(号码):娱乐经营许可证13980016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 马会全
住所(住址等): 河北省定州市北城区街道XXXX
(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4年8月26日下午5时08分接群众举报,乐巢娱乐会所8月16日晚上接纳未成年人,我局执法人员温习锋03000121012张玲03000121002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于2024年8月27日18时00分到位于定州市北城区街道兴定路北侧的定州市乐巢娱乐会所进行监控调取,监控显示2024年8月16日21时44分有四名未成年进入营业场所,期间有两名提前离开,最后两名0时44分离开,上述情况乐巢娱乐会所现场负责人予以确认,依法立案调查。
证据:张沙(监护人)调查询问笔录1份、李某、杜某、黄某、杨某调查询问笔录各1份、定州市乐巢娱乐会所负责人马会全调查询问笔录1份、相关证据材料15份。
(处罚理由和依据)理由:定州市乐巢娱乐会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第三款“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按照《定州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9条,第三款“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第一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定州市乐巢娱乐会所对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失职,事后定州市乐巢娱乐会所负责人且积极主动接受调查,并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核实进入经营场所的所有人的信息,保证不在出现类似情况发生,现对定州市乐巢娱乐会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壹万(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1、罚款壹万(10000)元。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保定银行(账户名称:定州市财政局 账号:1306 0740 8012 0112 0000 5063)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定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 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定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9 月6 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