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对广电行业开展“双随机”抽查的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定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对广电行业开展“双随机”抽查的
实施方案
 
为加强广电行业的管理,确保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定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广电行业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为确保此次抽查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广电行业:定州市融媒体中心。
抽查比例为100%。
二、抽查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抽查事项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全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省广播电视无线传输秩序情况监督检查、全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网络安全和设施保护情况监督检查、广播电视频率频道。
三、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严格按照检查工作规范,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3、对企业实施检查时,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二)抽查结果公示。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1.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应当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要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清“双随机”抽查的重要意义,以实际行动践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
(二)搞好协调配合。综合执法科、市场和法规科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切实承担起责任,积极协调推进“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各相关科室之间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抽查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报道“双随机”抽查,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中,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2023年11月30日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定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1306820002
冀ICP备0702653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8202000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