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时间:2023年9月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在全市范围内抽取新车、二手车经营企业,抽取比例不低于5%。
三、抽查内容: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确定抽查内容。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在相关人员的见证下,以公开的方式,通过“河北省双随机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检查方式
1.企业登记事项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六、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记录;检查结果7个工作日内在定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政务公开栏目公示。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