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4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定州市某村孙某非法屠宰加工病死羊。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现场有5名屠宰人员正在屠宰死羊,羊胴体47只,死羊31只,羊皮17张,羊头37个。在库房东侧有高压水泵1台连接6排注射器,在里屋存放高压水泵1台。执法人员经请示批准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死羊、羊胴体及羊产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联系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专家对涉案病死羊进行死因认定,研判涉案羊为病死或者死因不明。
孙某等人屠宰加工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禁止屠宰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其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之规定,将案件移送至定州市公安局。
典型意义:
该案件违法行为人为了攫取高额利益,非法屠宰加工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违法性质恶劣,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安全。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线索及时出动,将违法窝点一举捣毁,通过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控制住多个违法行为人,保护好现场相关违法证据,并将案件在24小时内查清,迅速移交公安机关,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果,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