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定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科对全市生鲜乳收购站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7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定州市农业农村局文件
2022年定州市农业农村局
畜牧水产科对全市生鲜乳收购站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根据定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2年定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市生鲜乳收购站均属检查对象。
二、检查时间
2022年10月17日-11月17日
三、抽查内容
1、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的;
2、生鲜乳收购站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从事生鲜乳收购的;
3、生鲜乳收购站收购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收购生鲜乳的。
四、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经营行为检查应当采取实地检查、督导的方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检查各生鲜乳收购站是否符合规定。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3、对企业实施检查时,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二)抽查结果公示。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检查工作完成后,履行审批程序,将抽查检查结果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定州市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公示工作应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1.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对生鲜乳收购站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畜牧水产办公室牵头落实,办公室、法制科协作配合。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抽查工作任务和目标,相应调整充实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执法人员认真领悟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法行为,要立行立改,及时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涉及广大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我们要大力宣传报道联合抽查,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生鲜乳收购站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中,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四)及时反馈抽查情况。对抽查中遇到的具体业务问题,要及时对口请示和反馈。按时汇总抽查情况并形成抽查工作总结。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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