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交通运输局
7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省双随机办文件精神,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2024年定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定双随机办〔2024〕1号)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对全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试验检测、工程监理企业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工作,为确保此次抽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责任单位
抽查对象:在定州施工的公路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试验检测企业。此次抽查数量为4家。
责任单位:定州市交通运输局。
二、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1、公路建设项目依法招标投标情况;
2、依法依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批情况;
3、 施工许可情况;
4、项目施工条件是否齐备;
5、执行环境保护和土地管理规定情况;
6、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
7、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
8、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用的材料、设备情况;
9、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
10、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情况
四、检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采取定向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交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实施随机抽查工作的交通执法检查人员,应通过摇号方式,从交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在一定周期内对同一抽查对象不得由同一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被抽取的执法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执法人员。
(五)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2024年7月份计划抽查频次1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六)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在定州市人民政府执法信息公开栏,专栏上公布随机抽查结果。执法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及时在定州市人民政府执法信息公栏上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不得随意增减。检查前要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不得走过场。
(二)强化作风。行政执法人员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三)做好记录。要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对检查过程做全程记录,留好影像、图片、文件记录等资料。
(四)注意安全。检查过程中要全程注意安全,要文明执法,避免发生冲突。
(五)抽查结果公示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工作平台,并通过定州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并通过定州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3.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