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企业开展
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2024年定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对全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企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为确保此次抽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对象、比例、责任单位及抽查日期
抽查对象:截至2024年08月30日,全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单位,共计34家。此次抽查数量为5家(比例14.7%)。
责任单位: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定州市市场监督局、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抽查日期: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二、检查事项
(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三)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三、检查方式
城管局负责制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并利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匹配受检市场主体,将任务发至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分别选派2名人员组成检查组,力争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抽查结果于抽查结束后20日内录入系统,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由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跟踪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法。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检查事项进行检查,不得随意增减。检查前要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过程中要认真细致。
(二)强化作风。行政执法人员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三)做好记录。要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对检查过程做全程记录,留好影像、图片、文件记录等资料。
(四)注意安全。检查过程中要全程注意安全,要文明执法,避免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