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企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2024年定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及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企业、单位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为确保此次抽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对象、比例、责任单位及抽查日期
抽查对象:截至2024年08月31日,全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及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企业、单位,共计257家。此次抽查数量为10家(比例3.8%)。
责任单位: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定州市市场监督局、定州市生态环境局。
抽查日期: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二、检查事项
(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检查;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三)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三、检查方式
城管局负责制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并利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匹配受检市场主体,将任务发至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分别选派2名人员组成检查组,力争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抽查结果于抽查结束后20日内录入系统,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由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跟踪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法。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检查事项进行检查,不得随意增减。检查前要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过程中要认真细致。
(二)强化作风。行政执法人员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三)做好记录。要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对检查过程做全程记录,留好影像、图片、文件记录等资料。
(四)注意安全。检查过程中要全程注意安全,要文明执法,避免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