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8日 信息来源: 字体:
为规范我建筑市场秩序,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河北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建建市函)〔202293号、《2022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建办〔20226号)安排》要求,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依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的若干措施》(冀建建市〔20221号)等文件要求。
二、检查主体及内容
(一)检查主体
主要检查我市办理了施工许可项目的房屋建设领域的在建工程,按不少于总量的3%进行核查
(二)检查内容
1.目前我市在建的房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查处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检查安排
动态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及时整改,依法处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或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强化监督,结果公开。动态监督检查结束后,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监督检查人员要求。随机选取执法人员参与动态监督检查。动态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监督检查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做到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落实,坚决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意指导、服务于检查,通过检查帮助企业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提升业务水平。
(三)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依法处理,及时彻底整改,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
 
20221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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