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部门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常态化,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工作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转变监管方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有关要求,实现随机抽查成为环境监管日常监督检查主要方式的目标。
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环境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
二、抽查内容
(一)随机抽查主体
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内我局双随机执法人员负责全市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监管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
(二)抽查对象
随机抽查对象为我市所有纳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内的污染源。
(三)检查内容
对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检查;对机动车销售企业的检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检查;对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的相关企业的检查;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检查;对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的检查;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监督;对危险废物日常管理情况的检查;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及相关堆场等设施管理情况的检查。
(四)抽查方式
根据市“双随机”办统一安排部署,使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进行抽取,随机确定污染源名单。
三、配套制度和机制
(一)建立联合抽查制度。主动发起和积极参与其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的联合抽查。通过强化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合理统筹使用执法资源,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抽查、标准不一等问题,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目标,确保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二)信息公开。每月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及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检查事项,可以调整抽查结果公示的方式和范围。
(三)加强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和载体向社会宣传“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扩大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持续开展随机抽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对着力提升监管工作的公平性,规范性、有效性,切实减少对企业打扰,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成立主管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严格问题追究
加强对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的双重管理,做到执法过程全流程追溯,执法结果经得起推敲。对随机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进行持续追踪,对可立行立改的轻微问题,要确保企业按时整改到位,对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要用足、用准,用好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立案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确保违法问题处理到位,监管责任履行到位。
附件:定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抽查计划 |
抽查计划 |
抽查任务 |
抽查任务 |
抽查 |
抽查 |
抽查 |
抽查对象 |
发起科室 |
抽查时间 |
1 |
第一季度 双随机抽查 |
001号 |
第一季度 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事项 |
河北省动态污染源数据库中企业 |
执法大队 |
1-3月 |
2 |
第二季度 双随机抽查 |
002号 |
第二季度 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事项 |
河北省动态污染源数据库中企业 |
执法大队 |
4-6月 |
3 |
第三季度 双随机抽查 |
003号 |
第三季度 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事项 |
河北省动态污染源数据库中企业 |
执法大队 |
7-9月 |
4 |
第四季度 双随机抽查 |
004号 |
第四季度 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事项 |
河北省动态污染源数据库中企业 |
执法大队 |
10-12月 |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
||||||||||||||||
抽查计划 |
抽查计划 |
抽查任务 |
抽查任务 |
抽查 |
抽查 |
抽查 |
抽查对象 |
发起科室 |
联合科室 |
抽查时间 |
||||||
2024001 |
第一季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001号 |
第一季度内部 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事项 |
河北省动态污染源数据库中企业 |
执法大队 |
相关业务 科室 |
1-3月 |
||||||
2024002 |
第二季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002号 |
第二季度内部 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事项 |
河北省动态污染源数据库中企业 |
执法大队 |
相关业务 科室 |
4-6月 |
||||||
2024003 |
第三季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003号 |
第三季度内部 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事项 |
河北省动态污染源数据库中企业 |
执法大队 |
相关业务 科室 |
7-9月 |
||||||
2024004 |
第四季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004号 |
第四季度内部 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事项 |
河北省动态污染源数据库中企业 |
执法大队 |
相关业务 科室 |
10-12月 |
||||||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
||||||||||||||||
抽查计划 |
抽查计划 |
抽查任务 |
抽查任务 |
抽查 |
抽查 |
抽查 |
抽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联合部门 |
抽查时间 |
||||||
联2024001 |
2024年定州市部门联合抽查001 |
联0001 |
以实施方案名称为准 |
定向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事项 |
河北省动态污染源数据库中企业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
1-3月 |
||||||
联2024002 |
2024年定州市部门联合抽查002 |
联0002 |
以实施方案名称为准 |
定向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事项 |
河北省动态污染源数据库中企业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
4-6月 |
||||||
联2024003 |
2024年定州市部门联合抽查003 |
联0003 |
以实施方案名称为准 |
定向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事项 |
河北省动态污染源数据库中企业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
7-9月 |
||||||
联2024004 |
2024年定州市部门联合抽查004 |
联0004 |
以实施方案名称为准 |
定向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事项 |
河北省动态污染源数据库中企业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
10-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