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1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强制措施类型 不予强制情形 后续监管方式
1 涉嫌违法占用土地的建设设备或建筑材料 查封、扣押 同时满足:
1. 当事人已主动停止违法行为;
2. 经责令改正后积极配合,承诺限期拆除清理;
3. 不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转移的紧急风险。
1. 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2. 实施“回头看”巡查,确保违法行为彻底消除;
3. 签署《守法承诺书》。
2 涉嫌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设备或工具 查封、扣押 同时满足:
1. 属于零星、分散的开采行为,规模极小(如农户自用采挖);
2. 未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安全隐患;
3. 当事人经教育后主动撤出设备,停止开采。
1. 封堵或填平开采点;
2. 纳入重点监管区域,定期巡查。
3 涉嫌违法测绘的仪器、设备或成果 查封、扣押 同时满足:
1. 违法行为轻微且无违法所得;
2. 未涉及国家秘密或国家安全;
3. 当事人承诺不再使用并主动改正。
1. 没收违法测绘成果(如需);
2. 约谈单位负责人,进行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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