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林木种子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信息来源: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2023年抽查计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的林木种子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抽查时间及对象 

1、抽查时间:2023年10月9日起20231226日。

2、抽查对象:全市范围内有关林木种子业务的企业

3、抽查比例:从全市200家检查对象中随机抽查,抽查企业数量的6%。

4、检查人员:张锋、彭驻军。

二、 抽查内容

1、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是否有有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种子质量是否合格。

2、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是否按批准的内容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他内容。

3、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采伐是否按核发的采伐许可证的内容进行,是否按照提交的伐区调查设计文件进行,采伐后是否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1.是否有有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2.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3.种子质量是否合格。

5、收购、出售、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是否按批准的内容开展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产品活动及其他内容。

6、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初审:是否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活动及其他内容。

7、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查阅许可事项相关材料,现场检查被许可内容实施情况,如建设项目内容等。

 

三、检查的方式

检查方式包括实地检查、网上检查等。对企业实施检查时,将根据企业的行业属性,确定具体的检查事项和内容进行检查。被随机抽检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

本次抽查结果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履行审批程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咨询电话:0312-2589325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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