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财政局2021年度会计和国有资产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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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1〕15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从市管学校中随机抽取河北定州中学、定州市第二中学、定州市第四中学、定州市中心实验小学、定州市卫生中等专科学校5所学校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重点检查各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及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法规制度等情况。
请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三、联系方式
定州市财政局监督科
电话:233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