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执法问题投诉举报途径的公告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决定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收集问题线索,现将相关内容向社会公布,欢迎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如实反映。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
二、重点整治内容
乱收费。(1)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2)不执行取停免检等降费政策;(3)不执行公示制度、不明码标价、不出具票据;(4)部门、组织利用影响力收费、变相收费。
乱罚款。(1)罚款主体及人员不合法;(2)权限和程序不合法;(3)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4)不执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
乱检查。(1)主体及人员不合法;(2)标准和程序不合规;(3)多头检查、变相检查、超频次检查;(4)擅自提高要求或增设条件。
乱查封。(1)违反法定程序或期限;(2)超出合理范围和额度;(3)违规异地查封,变相查封。
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1)违规超出执法地域范围;(2)未经法定程序跨区域执法;(3)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4)以罚增收、小过重罚;(5)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以罚代管。
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行为。未出台统一的执法标准或出台的执法标准不完善、不合理、不符合实际;不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对企业区别对待。
违法违纪行政执法行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
三、举报途径及方式
投诉电话:
0312-2587569
投诉邮箱:
dzssfj1@126.com
四、相关说明
1.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如实提供相关线索。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提交相关线索和证据,以便受理单位和部门及时核实、处理、反馈。倡导实名举报问题线索,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反映人相关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3.电子邮件或信函请注明“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字样,同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方便后续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