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双随机”抽查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7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定州市司法局
关于开展2022年“双随机”抽查的
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细则,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一次“双随机”联合抽查。为确保此次抽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定州辖区内所有法律服务机构。抽查比例为30%。
二、抽查依据
严格按照《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5条、第26。《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司法鉴定机构百分制考评标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29条、30条、24条。对被抽查对象实施检查。
三、抽查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9月9日
四、组织实施
(一)抽查方式
1、通过机选形式从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
2、对检查对象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二)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或政府工作网站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是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搞好协调配合。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调度。各科室之间要搞好联络沟通,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我们要大力宣传报道联合抽查,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法律服务机构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中,积极举报违法办案行为。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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