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教育局保留证明事项目录(2023年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9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序号
事项
名称
事项
用途
设定依据
索证
部门
出具
部门
备注
 
 
 
法律
法规
国务院决定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十二、教育领域
180
中考“四侨”考生证明
中考照顾10分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一条
 
《河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等三部门关于“四侨考生”升学给予加分照顾的通知》(冀政侨字[2016]1号)
   四、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考生身份,由设区市政府侨办或省直管县(市)政府侨办认定;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考生身份,由设区市政府侨办或省直管县(市)政府侨办报省政府侨办认定。
市级教育部门
市政府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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