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公安局关于2026年度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30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定州市公安局关于2026年度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检查频次 检查标准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承办单位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1 对建设、使用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实施监督管理 全市建设、使用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企业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使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每年度不超过2次 1.建设安装主体是否符合《条例》规定;2、是否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3、是否拍摄涉密单位信息;4是否备案以及备案信息是否真实;5、系统是否正常运行;6、是否建立系统查看、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的入职审查、保密教育、岗位培训,以及信息调用登记等管理制度;7、视频图像信息的保存期限是否符合《条例》规定;8、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并妥善保管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工作的档案资料;9、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拍摄角度和数据采集范围是否符合《条例》和强制性标准规定;10、公共安全视频系统采用的产品、服务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11、是否采用完善的防攻击、防入侵、防病毒、防篡改、防泄露等安全技术措施;12、是否定期维护设备设施;13、是否采取规范内部人员查阅处理视频图像信息的授权管理、访问控制等技术措施。 现场检查 定州市公安局 各派出所检查1-7项、情报指挥中心检查8-1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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