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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卫生健康局 定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定州市重点人群健康(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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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政卫函〔202412

 

定州市卫生健康局

定州市财政

关于印发《定州市重点人群健康(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癌症防治专项行动,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范围,提高筛查和早诊早治效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人群健康(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制定的了《定州市重点人群康(肺癌)筛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定州市卫生健康局              定州市财政局

2024218

 

定州市重点人群健康(肺癌)筛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癌症防治专项行动,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范围,提高筛查和早诊早治效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人群健康(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统计显示,全省癌症发病顺位前5位依次为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食管癌,死亡顺位前5位依次为肺癌、胃癌、肝癌、食管癌、结直肠癌。其中肺癌发病率47.77/10万,死亡率37.84/10万,年新发病例3.7万例,死亡2.8万例,农村标化死亡率是城市的1.17倍,农村地区癌症筛查工作尤为重要。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健康中国和健康河北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健康河北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深入开展癌症防治专项行动,以50-64岁农村人口为重点提供肺癌筛查服务,推动肺癌早诊早治,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二)具体目标。2024年底,普及肺癌防治知识,提高肺癌防治意识,50-64岁农村人口健康风险评估问卷参与率达15%以上;创新肺癌筛查模式,肺癌早诊率达70%以上。后续年度,结合实际,逐步提高参与率和早诊率。

三、实施范围与任务分配

辖区内50-64岁(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农村常驻居民(以下简称目标人群)。我市筛查目标人群数量为15841人,高危人群筛查2606人。

四、工作内容

(一)风险评估。组织目标人群积极参与问卷调查,开展风险评估。

(二)健康筛查。组织风险评估结果中的高危人群积极参加低剂量螺旋CTLDCT)筛查。

(三)随访管理。LDCT筛查的阳性结节或疑似肺癌者进行随访管理,指导其接受进一步规范化诊断及治疗。

(四)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肺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知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重要作用,科学指导广大群众规范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增强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动员适龄人员接受风险评估,指导高危人群主动到定点医院筛查,形成全社会科学防癌的良好氛围。

五、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41-3月)。确定风险评估机构(原则上为乡镇卫生院)、筛查定点医院及技术指导医院。启动重点人群健康(肺癌)筛查工作,开展筛查技术培训,统一规范风险评估、筛查技术标准。

(二)实施阶段(20244-11月)。依据《河北省重点人群健康(肺癌)筛查技术方案(2024年版》,组织动员目标人群参与风险评估(问卷调查),对评估出的高危人群开展LDCT筛查,并及时上报有关数据。市卫健局适时组织专家对筛查进行质控及督导考核。

(三)总结阶段(202411-12月)。分析整理筛查及诊疗数据,总结工作成效,撰写2024年重点人群健康(肺癌)筛查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五、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及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重点人群健康(肺癌)筛查组织实施、制定筛查计划,落实筛查任务,开展质量控制,确定风险评估机构和筛查定点医院。

(二)风险评估机构。指定风险评估机构(见附件)负责组织、宣传、发动、指导目标人群进行问卷调查及风险评估,对目标人群建档并进行随访管理。组织高危人群到筛查定点医院进行LDCT筛查。

(三)筛查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作为筛查定点医院,组织高危人群开展LDCT检查,对筛查结果异常者进行随访管理。

(四)技术指导医院。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综合实力

较强的三级医院作为市级技术指导医院,负责本市重点人群健康(肺癌)筛查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业务培训,督促风险评估机构、筛查定点医院及时将风险评估和筛查数据报送至河北省癌症早诊早治信息平台,及时掌握目标人群筛查进展,为辖区风险评估机构、筛查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指导。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健康筛查质量控制,推广普及适宜技术。省卫生健康委指定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为省级技术指导医院,负责全省筛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高危人群的救治会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健全癌症防治网络,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畅通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机制,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肺癌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与治疗等方面的能力。健全筛查专家队伍,加强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建立由省级医院支撑、市级医院指导、县级医院具体实施的省、市、县三级肿瘤远程医疗和筛查协作网。

(二)加强质量控制。市卫健局要加强筛查工作质量控制,落实以下筛查工作质控指标:现场工作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问卷任务量完成率达100%,调查问卷审核率达100%,筛查任务量达100%,数据录入错误率低于5%,主动随访率不低于80%,任务及时完成率达100%;定期组织本级影像质控中心制定肺癌筛查质量控制工作计划,定期对筛查定点医院开展LDCT影像学和报告质量控制,确保筛查工作质量。

(三)加强经费保障。省财政厅按照参与风险评估人群每人补助1元,参与高危人群筛查每人补助60元标准进行资金补助。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多方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动员,发动目标人群积极参与风险评估、高危人群积极参与筛查和随访管理,加强人员培训等,推动落实重点人群健康(肺癌)筛查任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改变资金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要加快推进资金执行进度,重点人群健康(肺癌)筛查项目资金原则上应在当年执行完毕。卫健局要健全绩效评价机制,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对相关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省卫健委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和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加强信息管理。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整理、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妥善保存筛查原始资料,将筛查个案信息填报至河北省癌症早诊早治信息平台,实现筛查信息集中管理。省肿瘤防治办公室将为各市技术指导医院、筛查定点医院、风险评估机构开通账号(具体账号另行通知)。

(五)加强考核评估。市卫健局要会同财政局建立完善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定期督导考核,确保筛查任务落实。

 

附件:1.定州市重点人群健康(肺癌)筛查专家小组名单

2.定州市重点人群健康(肺癌)筛查风险评估机构名单

3.河北省重点人群健康(肺癌)筛查技术方案(2024年版)

 

 

 

 

 

 

 

 

 

 

 

 

 

 

 

 

 

 

 

 

 

 

 

 

 

 

 

 

 

 

 

 

 

 

 

 

 

 

 

 

 

定州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42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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