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卫生健康局
定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定州市教育局
定州市科学技术局
定州市市场监管局
定州市民政局
定州市农业农村局
定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定州市财政局
定州市卫生健康局等九部门
关于印发定州市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市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残疾人联合会:
近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等13个部门印发《河北省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市地方病防治成果,健全完善地方病防治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地方病危害,市卫生健康局等9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定州市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定州市卫生健康局 定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定州市教育局 定州市科学技术局
定州市市场监管局 定州市民政局
定州市农业农村局 定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定州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
定州市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13个部门《河北省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巩固我市地方病防治成果,持续保持重点地方病消除和控制状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将巩固提升地方病防治能力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综合施策的地方病防治工作策略,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多方资源,持续强化各项措施,完善地方病防治网络,为高质量实现健康定州目标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落实市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立足本部门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落实防治措施。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地方病病人生产生活环境,减少致病因素危害。加强现症病人救治和管理,多措并举帮扶现症病人,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巩固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3.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根据不同种类地方病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巩固防治成果。开展健康教育,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和参与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建立健康生活方式。
二、行动目标
到2025年底,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人群碘营养总体保持适宜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综合防治措施,持续保持地方病消除和控制状态。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原则,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控策略。建立新发克汀病患儿报告制度,及时监测预警人群碘缺乏风险,完善食盐市场监管措施,依法开展碘盐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查处违法行为,保障供应符合碘含量标准的碘盐,防止不合格碘盐流入市场。(市卫健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患者救治水平,落实重点帮扶措施。
1.加强地方病患者治疗。按照《地方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和《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治疗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地方病病例报告制度,推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信息共享,协调推进患者诊疗管理工作,采取多种诊疗方式、技术手段和治疗药物开展患者诊疗,应治尽治,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加强患者的随访管理,满足不同患者的健康需求。(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2.加强个案管理和随访。加强患者社区管理,满足不同患者的健康需求。通过多种渠道,建立健全地方病患者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全市二度以上甲状腺肿大确诊病例健康档案,实行个案管理,每年随访1次。(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3.落实综合帮扶措施。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合力,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推进“一站式”结算。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对因地方病导致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存在返贫风险的,及时给予重点帮扶。(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监测评价网络,积极开展控制和消除评价。
1.健全完善地方病防治监测评价体系。按照《河北省地方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每年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准确掌握地方病现状,并于当年12月15日前通过地方病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监测结果。根据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市卫健局负责)
2.加强地方病防治信息化管理。通过全国地方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防治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的有效衔接。加强监测管理和质量控制,促进部门间信息的及时共享互通,为完善防治策略提供技术支撑。(市卫健局负责)
(四)创新宣传教育手段,普及防治知识和技能。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地方病防治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地方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印发地方病防治核心信息和宣传材料,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和能力,尤其是小学生、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病知识水平。做好“5.15”防治碘缺乏病日、“8.25”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形成健康的生产、生活行为方式。(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防治能力建设,提高疾病防治水平。
加强地方病防治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市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必要经费。进一步加强地方病监测体系,强化防控能力,保障防治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强地方病防治相关实验室建设,为地方病防治工作配备必需的仪器设备,提高技术手段,按照国家要求,保障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及实验室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专业防治人员的待遇水平,为其开展防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按照逐级分类培训原则,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提升基层防治人员业务能力。根据防治工作任务需求,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防治人员更新换代。(市卫健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定州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内容,加强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研究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部门要细化分解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根据本行动方案的要求,加强沟通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落实。
(二)经费保障。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和防治工作需要,加大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地方病防治经费。地方病患者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医疗保障报销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和基本生活负担。
定州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