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城乡居民朋友们:
您好!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工作开始了!为了保障您能及时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一、缴费期限要记牢
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限暂定为2023年9月至12月底。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期,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税务部门不受理缴费业务。
二、缴费标准有变化
缴费提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随着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的发展,社会老龄化凸显,就医患者越来越多,原来的筹资水平已无法满足群众对医疗保障的需求,需通过同步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提升群众待遇保障水平,促进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
普通城乡居民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各级财政又为每个参保人追加补贴640元。特殊身份人员缴费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分类资助。
(一)特困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员(一级、二级)、重点优抚对象、道德模范中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二)对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给予90%定额资助,个人缴费38元。
(三)其他脱贫人口,2024年给予70%定额资助,个人缴费114元。2025年定额资助60%,2026年起不再进行资助。
(四)对60-69周岁老年人按30%资助,个人缴费266元;70-79周岁老年人按50%资助,个人缴费190元。
(五)原认定的独生子女18周岁以前,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负担(因国家2016年1月1日开放二胎,2015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不享受独生子女不缴费政策)。
上述规定中所涉及人员的年龄界定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缴费方式慢慢看
我市推行“线上缴费为主,其他缴费方式为辅,税务窗口兜底”的缴费模式。
(一)已参保人员续费
1.线上缴费:查找关注和登录“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在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就可以给自己和家人缴费。
2.其他缴费方式:缴费人还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河北移动APP、冀时办APP、经办银行等渠道进行参保缴费;也可以通过税务部门委托村(居)委会、银行代征机构等代缴费款。
3.税务大厅:对于不能使用前两类缴费方式缴费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缴费的,也可以到各级税务窗口现场办理。
(二)新参保人员缴费
我市新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查找关注和登录“河北税务”公众号,在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城乡居民医疗参保登记和查询,进行自主参保登记,也可提供家庭户口簿,非我市户籍人员(包括港澳台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或居住证明)等原件。由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办理参保信息登记,由所在乡镇(街道)在信息共享平台录入信息并及时传递到税务部门,待信息上传后再线上缴费。
(三)新生儿参保缴费
新生儿参保需缴纳个人部分380元。集中缴费期结束后,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9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和80周岁以上老人在集中缴费期需主动到居住地村委会、社区进行参保登记,如未进行参保登记是无法享受2024年度医保待遇的。
(五)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
在河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与河北省内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后,可以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绑定的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微信搜索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进入首页,找到“业务办理”模块,点击“个人账户共济”,进入“个人账户共济管理”添加我的亲属,添加成功后,点击“居民医保费用缴纳”,选择需要缴费的亲属,点击“缴费”,缴费年度选择2024年,完成缴费即可。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