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政卫函〔2022〕68号
定州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定州市“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河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进一步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冀卫发〔202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了《定州市“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月27日
定州市“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十四五”期间全市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以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为根本目标,按照“规划引领、分层建设、项目支持、全面推动”的思路,大力推进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进一步扩充优质医疗服务资源总量,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为人民群众享受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科学规划为引领、改革创新为动力、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原则,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以区域人口分布、疾病谱为基础,根据区域经济、交通等情况,统筹考虑不同层级、不同地区医疗机构和不同专业的发展,在突出优势的同时加强普惠建设,充分发挥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骨干作用和引领作用,从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强改革创新研究,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推动实现区域内和专科领域内的医疗资源优化配置,重点解决全省医疗服务领域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三、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争创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提高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等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诊疗技术水平,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MDT)、中西医结合、快速康复等先进诊疗理念和诊疗模式的应用,重大疾病诊疗水平和疑难危重患者救治能力进一步提升。
择优建设5—7个市级重点专科,通过项目建设,形成网格化临床专科服务体系,提升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市域内常见疾病的诊疗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满足市域群众医疗需求,做好市域居民健康“守门人”,群众域外就医明显降低。
四、工作任务
(一)省级重点专科
支持市人民医院申报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从专科规模、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强建设。
根据我市居民疾病谱,选择致死致残率较高、严重影响人民健康的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疑难疾病相关专科进行建设,进一步扩充优质医疗资源。
(二)市级重点专科
每年建设至少1个市级重点专科,聚焦市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综合考量市域患者外转等因素,协同推进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重点围绕肿瘤、神经、心血管、胸外、普外、呼吸、妇产科、麻醉、重症、骨科、儿科、急诊、病理、检验、影像等基础专科加强建设,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和基础投入,推广内镜介入等微创手术和MDT、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提升专科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形成覆盖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专科服务体系。
(三)医疗机构层面
1.推动医疗技术创新和临床应用。市直医院要围绕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疑难疾病,不断拓展诊疗方法,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诊疗效果,形成技术优势。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基础上,鼓励开展具备专科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前沿技术项目,大力扶持内镜和介入等微创诊疗技术发展,逐步实现内镜和介入诊疗技术全覆盖。
2.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市直医院要积极吸纳先进的诊疗理念,针对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建立专病联合诊治的有效模式,研究推广MDT、快速康复、中西医结合等诊疗模式,全力推动专科医疗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3.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市直医院要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融入专科能力建设工作,采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科学管理,加强质控指标应用和医疗质量安全数据收集、分析、反馈。以医疗质量安全情况为循证依据,开展针对性改进。
4.加强专科人才队伍建设。市直医院要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以培养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包括顶尖人才、技术骨干、中坚力量与青年医师等不同层级的专科人才梯队。在优势学科领域,注重医学交叉领域、中西医结合等复合型创新团队建设,在均衡发展基础上有重点的发展特色亚专科;在病理、儿科、精神等薄弱专业,重点加强临床应用型人才培养,打造高质量的临床服务团队。
五、项目遴选
各市直医院根据本机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成效和建设需要进行初步遴选,按照简单、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数据分析和声誉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QMS)、单病种质量监测平台等信息系统采集数据信息,以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情况为基础,客观量化评估,遴选申报项目。市卫健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后,确定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市级临床重点建设项目投入经费由市卫健局协调市财政局进行统筹。参加申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项目的,使用项目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评估,投入经费由市卫生健康局协调市财政局进行统筹。
六、项目评估
市级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在项目建设末期,由项目建设医疗机构进行自评,明确相关量化指标改进情况和项目建设成效,评估合格项目,报市卫健局复核,不合格的进行整改。市卫健局组建评估团队采用客观数据评估和现场抽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评估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核评估。复核评估重点评估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服务效率等专科能力和绩效情况;复核评估合格的,认定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并挂牌,不合格的进行整改。同时,对评估达到省级建设项目标准的,我局将按要求择优向省卫健委推荐,省卫健委复核后认定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并挂牌。
七、组织保障
(一)强化项目统筹,做好顶层设计。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要纳入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做好顶层设计,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强化投入保障,做好工作指导。市卫健局要积极协调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强投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按照项目整体规划设定专项经费进行保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项目管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吸收、推广先进适宜医疗技术,分享建设成果与经验,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
(三)强化责任落实,做好绩效评估。项目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将专科能力建设状况和水平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客观量化评估,及时监测相关指标的变化,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强绩效考核评估,落实问责制度,确保建设成效。
附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遴选指标体系(试行)
定州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印发
附件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遴选指标体系
(试 行)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 |
当地投入和 政策保障 情况 |
投入情况 |
市级以下财政部门投入总金额 |
2 |
地方政策 支持情况 |
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划、政策制定、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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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医院管理 情况 |
整体管理情况 |
组织管理体系 |
4 |
医院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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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金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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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医院对专科 支持情况 |
扶持政策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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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软、硬件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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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专科建设与服务情况 |
专科建设 |
亚专科建设 |
9 |
技术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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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专业住院患者 医疗服务能力 (近3年) |
DRGs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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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病例组合指数(CM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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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四级手术占比(外科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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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微创手术占比(外科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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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本专业住院患者 医疗服务效率 (近3年) |
费用消耗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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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时间消耗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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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本专业住院患者 医疗质量安全 (近3年) |
中低风险组死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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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急危重病例救治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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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本专业重点病种(单病种)医疗质量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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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本专业技术突破与创新基础 |
近3年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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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有希望近期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医疗技术研究项目(重点关注再生医学、生物医学新技术、人工智能、精准医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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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人才队伍 建设情况 |
本专业 人才梯队建设 |
人员基本结构情况 |
22 |
梯队结构配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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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亚专科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发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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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专业影响力 |
本专业 医疗辐射能力 (近3年) |
年出院患者中市域外(省域外、国外)患者比例 |
25 |
年接受下级医院急危重症和疑难病患转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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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本专业 声誉和影响力 (近5年) |
牵头或参与制定国家级或省部级诊疗规范、指南等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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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承担省级、市级质控中心工作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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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现任或曾任本专业国家级、省级主要学术组织常委以上数量 |
注:第1-2项指标不作为省级医院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