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主体选拔公告
为推进定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序开展,定州市争取了“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定州市成立了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选拔项目实施主体,诚招定州市符合要求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服务组织报名参加,选拔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21年定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2、实施内容:优先用于零散农作物秸秆(目前农民丢弃的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不支持农作物秸秆直接粉碎还田。
3、公告时限: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9日
4、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4月19日17时30分。
5、报名地点:定州市农业农村局414房间。
6、联系人:王彦平15630203293 辛欣15690203219
7、报名需准备的资料:拟承担项目建设申报表、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营业执照、企业简介、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