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告知书(试行)
一、事项名称: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事指南二、办理事项: 残疾人证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残疾人就业帮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三、适用范围: (一)办理条件:办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的残疾人; 2.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具有低保证); 3.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和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提供求职信息发布等就业帮扶。 5.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需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二) 办理情形: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享受低保、特困待遇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 四、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 3、低保证(原件) 4、照片(白底二寸电子版及5张纸质版) 5、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6、居住证(原件) 7、农业银行社保卡或农业银行卡(原件) 五、申请方式:申请人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App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申报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材料,可同时申请残疾人证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就业帮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六、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残疾评定结果公示时间除外) 七、办理地点:政务服务大厅一楼D6窗口 八、咨询电话:0312-2588572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