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征集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征集工作的公告
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4〕147号)《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十二条措施》要求,市人社局现面向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征集临时公益性岗位,帮扶202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特公告如下:
一、帮扶就业对象
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征集对象
全市共设置95个临时公益性岗位。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日常管理
用人单位与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对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要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对虚报冒领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一经发现,清退违规在岗人员,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岗位征集申报
岗位申报时间:截至8月23日上午12时。
拟申报临时公益性岗位的单位按要求填报《临时公益性岗位需求统计表》(附件),于8月23日12:00前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社局三楼305室,同时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系人:孙 亮 0312-2589323
附件:临时公益性岗位需求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