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23年7月-12月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监管,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规定,经市人社部门审核,2023年7-12月,我市符合社保补贴发放条件的共计15家企业,涉及资金368361.98元,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向市财政部门申请由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6月13日至6月17日
联系电话:0312-2589835
附件2: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