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SH-2021-005培训补贴资金和鉴定考核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定政办〔2019〕30号)文件要求,保定市晟宏职业培训学校于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7月22日举办中式烹调师SH-2021-005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50人,取得证书30人。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3号)文件规定:“第二类:初级工原则上不低于100课时,初级补贴2200元;急需紧缺工种,培训补贴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10%,中式烹调师为急需紧缺工种,培训补贴为2420元”,现申请拨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72600元。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50号)文件要求“对同一职业等级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鉴定补贴”。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86号)文件规定,中式烹调师属于第二类,初级工鉴定收费标准为300元/人,现申请拨付鉴定考核补贴资金9000元。
培训补贴及鉴定考核补贴具体如下:
中式烹调师培训补贴:30人×2420元/人=72600元
中式烹调师鉴定考核补贴:30人×300元/人=9000元。
现对申请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向人社局职建科反映。
举报电话:0312-2589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