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兽医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乡村兽医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一、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乡村兽医登记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条。
2、《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7号)
三、办理材料目录:
1、乡村兽医登记申请表;(材料来源:需办事窗口提供由申请人填写,原件一式两份。)
2、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材料来源:需申请人提供,原件和相关证明复印件两份)
3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材料来源:需申请人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四、是否实地勘察:
否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此项事项是否收费: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