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
 
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3    来源:     
【字体: 】    打印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建筑节能的意识,增强对建筑节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督促在建工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落实国家和建设部关于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监督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检查主体及内容
(一)检查主体
定州市规划区范围内在建筑项目节能施工现场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建筑工程是否按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要求进行设计,是否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是否执行相关节能标准等情况 ,相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2.建筑工程是否按照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是否使用了未经备案或“河北省建材产品、技术和设备目录”外的以及不符合绿色建筑要求的建筑材料。
3.建筑工程是否将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纳入监理范围,施工现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信息公示情况。
4.建筑工程节能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耐火和耐久性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复检报告、建材使用备案证是否齐全
5.建筑工程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各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记录是否齐全。
、检查安排
本次邀请省相关专家组织检查,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结合方式进行。
(一)全面自查(2024年5月6前)。各建筑工程单位,按照本《通知》检查内容进行自查。
(二)重点抽查(2024年5月17日前)。市住建局组织专家,抽取居住建筑4个,公共建筑2个(其中包括装配式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进行检查。
三、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整改。本次检查将对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或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强化监督,结果公开。动态监督检查结束后,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人:白松松
联系电话:0312-2332905 
邮    箱:dzsqgb163.com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定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1306820002
冀ICP备0702653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8202000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