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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对政协定州市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2-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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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是否同意公开:

字(2023)第160

 

政协定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160提案的答复

 

瓮军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提出的非常专业、非常全面的工作建议,拓宽了我们的工作思维和想法,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一些不足,根据您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一、依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全国统一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对此项工作省检查机构按此进行检查考核。我局在建成区各居民小区设有至少14分类垃圾投放点,并根据小区的规模,设置可投放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的2分类垃圾投放点,分类收集设施覆盖了建成区全域。但存在居民为个人方便私自变更情况,今后,我局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垃圾分类投放点布局合理规范,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按要求设置

二、我局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与分类指导目录的宣传教育活动,共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00余场,已累计宣传人数达40万余人次。协同教育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100余场,组织师生们到垃圾分类宣传驿站参观学习,以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身份,开展分类收集社区生活垃圾、为居民发放宣传材料、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等实践活动。但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宣传仍在初步布局阶段,尤其在执法角度的宣传还存在欠缺,下一步,将侧重执法管理宣传,并继续扩大分类指导目录的宣传范围,在宣传栏、宣传海报、户外大屏等设施加入分类指导目录宣传,做到随处可见、随处可查。

三、为做好前端分类与终端处置方式有效链接,配置其他垃圾收运车63辆、厨余垃圾收运车24辆、有害垃圾收运车4辆、可回收物收运车11辆,可回收物送至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进行分拣,之后送至回收利用企业;有害垃圾运至暂存点规范暂存,之后将其中危险废弃物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厨余垃圾清运至厨余垃圾处理厂处置其他垃圾清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四、我市没有立法权,下一步,我局将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不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领导签发:罗淑辉

联系人:谢天鹏

抄送: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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