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定州渊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99户经营主体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定州渊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99户经营主体:
经查:定州渊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99户经营主体连续2年未按照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之规定,属于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未改正,同时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2026年7月15日,本局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上述经营主体在法定期限未内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要求。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于2026年8月25日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上述经营主体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定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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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