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定州市2026年度第22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北至辛庄子、道路,南至辛庄子,西至河北中天骏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至道路)的集体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辛庄子社区土地0.304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9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关于长安路街道辛庄子地块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二轮承包经营权人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辛庄子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2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col/1598580958674/index.html。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0312-7901525
地址:长安路街道办事处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