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6年中央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储备的通知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6 年中央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储备指南》通知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积极申报,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新型经营主体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表(附件2)、项目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盖章报种植业科(505室),电子版报邮箱dzscz08@163.com。
附件1:2026 年中央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储备指南
附件2:新型经营主体蔬菜、水果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表
附件3:2026年中央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附件1:2026 年中央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储备指南
附件2:新型经营主体蔬菜、水果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表
附件3:2026年中央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