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6年第7号
西城区杨庄子社区及有关居民:
定州市2025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于2026年2月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06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转用、征收集体土地0.141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061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25日
二、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号地:西城区道街道办事处 杨庄子社区 0.141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二)范围:1号地:东至中山路、西至杨庄子地,北至道路、南至杨庄子地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3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四、工作安排
由定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