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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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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定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扎实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建立常态化学法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内容。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专题讲座2次,培训领导干部600余人次。三是市领导带头旁听行政诉讼庭审,示范带动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庭审旁听,推动领导干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一是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定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举措,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先后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判联席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推动形成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法治建设长效机制。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和年度工作重点,细化责任清单,抓好贯彻落实。印发实施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宣讲制度》,动态调整《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重要内容,召开专题述法工作会议2次,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建立“述前整改回头看、述中查摆新问题、述后明确新规划”工作闭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持续提升。三是系统推进《定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做法《定州市扎实践行全面依法治市 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被省委依法治省简报刊发。
 二、坚持多措并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市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主动向社会公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清单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常态化案卷评查机制,组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成立案卷评查小组,每月对不同领域执法案卷进行现场抽查评查及问题反馈,增加了案卷抽查力度和密度,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各执法部门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入企审批制度》等,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三是启用扫码入企软件,全市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2024年降低40.71%;行政罚没收入同比2024年降低10.37%,实现了“双降”目标。
 (二)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谋划开展“法治为民·法治护企”实事18件。落实知识产权专员制度,为16家企业开展包联服务,提供政策咨询服务22次,维权指导服务10次,帮助检索信息20次。积极做好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发布预警信息3篇,对6家外资企业进行调研及预警指导服务。二是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招投标领域“双盲”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实现“双盲”评审全面覆盖。“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服务200余人次,“i小定”智能问答解答问题1200余次。归集政务数据123亿条,建成公共数据开放平台,覆盖28个部门492个事项。三是开发智能审批等场景,视频帮办解决问题1073件,“云勘验”410次,4个场景亮相雄安场景汇。
 (三)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职责。一是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研究制定《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水平的若干措施》,着力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制度体系,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并保持100%。二是创新建立府院联动“三会三通报”机制(联席会议、专题研讨会、案件分析会;败诉案件通报、行政复议纠错通报、司法建议通报)。市司法局与市法院建立行政争议预警机制,推动13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审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84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48条。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三、聚焦服务大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
 (一)持续创新社会治理。一是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每日针对重点矛盾纠纷开展专题研判,设置5个专项督查岗及专家调解室、人民调解室、行业调解室、诉前调解室、行政调解室、警务调解室等特色调解室,形成分类化解、精准发力的工作格局,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建成木兰婚调室569个,实现市乡村三级全覆盖,全年受理调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102件。三是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学习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契机,结合不同普法对象特点,分层推进“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法律九进”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培育“法律明白人”5548名,河北省第三期“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在我市举办。
 (二)坚持依法治教。一是构建“中心+工作站+N”校园法治防护体系,以市依法治教服务中心为统领,建成乡镇(街道)依法治教工作站25个、中学“防欺凌工作站”48个、重点中小学“法律援助联络站”52个,配备法治副校长321名。二是制定《定州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职责清单》,明确29项职责事项,全年开展法治讲座1200余场,其中防欺凌专题普法讲座350余场,组织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等实践活动112场。三是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累计检查重点场所76家,出动检查394人次,排查整改隐患问题54个,依法关停违规经营网吧2家,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显著改善。
 (三)优化法律服务。一是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一小时办结”改革,建立经济困难群体信息库,与民政、残联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简化申请程序,将审批时限从法定7个工作日压缩至1小时,紧急案件实行“先行受理、事后补件”,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52件。二是前移服务阵地,在外卖配送站、家政服务中心等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54个,提供法律咨询7500余人次。市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核查投诉线索13条,约谈机构1家,行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三是严格落实84项“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事务)清单制度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对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及其他优抚对象,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减免公证费用,全年共办理公证7597件。
 在今后工作中,定州市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奋力开创法治定州建设新局面。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执法行为合规有序;坚持公正执法,公平裁量,维护法律权威与社会公平;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三单两书”制度,形成清单定责、提示引导、督办纠偏、报告自评、履职评议工作闭环,推动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向“硬约束”转变。四是严格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质效。五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健全案件复盘分析与责任倒查机制,加强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建设,加强府院联动、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降低纠错率与败诉率,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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