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北城区东门街社区及有关居民: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定州市2026年度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社区(东至107国道,西至东门街,北至执法局,南至东门街)面积1.2109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用设施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社区土地1.210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8056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8.2万元/亩。具体征地补偿标准依据市政府批复的《关于城东垃圾转运站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经营权。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2023〕8号),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东门街社区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2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立根 联系电话:0312-7907253
地址:定州市北城区街道办事处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