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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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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区东门街社区及有关居民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定州市2026年度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社区东至107国道,西至东门街,北至执法局,南至东门街面积1.2109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用设施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社区土地1.210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8056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8.2万元/亩。具体征地补偿标准依据市政府批复的《关于城东垃圾转运站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经营权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2023〕8号),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1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东门街社区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120日至202622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立根     联系电话:0312-7907253

地址:定州市北城区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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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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