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5年第25号
北城区总司屯社区及有关居民:
定州市2025年度第18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0月2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54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转用、征收集体土地1.735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540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9月29日
二、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号地:北城区道街道办事处 总司屯社区 1.7356公顷(其中耕地0.4395公顷,非耕农用地0.4950公顷,建设用地0.8011公顷)
(二)范围:1号地:东至定州瀛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道路,北至定州市育龙双语学校、南至总司屯社区
(三)用途:教育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四、工作安排
由定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