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鹿庄乡小渡河村及有关村民: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定州市2023年度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25.6532公顷(北至小渡河村、大渡河村;南至小渡河村;东至迎宾大道、高铁大街;西至小渡河村)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园与绿地、道路、水域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5.653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本次征收土地25.6532公顷位于我市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11.75万元/公顷。土地及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第七届(定州)园林博览会项目征地方案的批复》执行。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860.023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市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小渡河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谷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