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落实冀人社字〔2024〕96号文件精神申请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手续的通知
关于落实冀人社字〔2024〕96号文件精神申请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手续的通知
全市相关企业及相关人员:
2024年6月11日,省人社厅印发了冀人社字〔2024〕96号文件,根据文件规定:删除2013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解答》(冀人社字〔2013〕235号)文件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文件相关规定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请因第十一条(问: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不满5年,原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的原因尚未办理退休的人员,即日起至10月31日前到人社局社保科(联系电话:2589048)办理退休手续。如超过上述期限仍未能申请办理的人员将按实际申报日期的次月起计发相关待遇。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