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5年第20号
南城区中军帐社区及有关居民:
定州市2025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6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26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058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26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6月19日
二、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号地:南城区 中军帐社区 0.5910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2号地:南城区 中军帐社区 0.4672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二)范围:1号地:明月南街西侧(北至河北通达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道路、东至明月南街、西至中军帐社区)。
2号地:明月南街东侧(北至河北通达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道路、东至居民、西至明月南街)。
(三)用途:城镇住宅和公园绿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四、工作安排
由定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