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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石雄铁路SXZQ-3标定州制梁场临时用地的批复定资规临占〔2025〕01号
发布时间:2025-07-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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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定州制梁场:

你单位报来的《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石雄铁路SXZQ-3标定州制梁场临时用地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李亲顾镇东丁庄村和子位镇木佃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2.7580公顷,用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石雄铁路SXZQ-3标定州制梁场的材料堆放区、钢筋加工区、生产生活区、场内道路、存梁区、提梁区、表土堆放区等的临时使用。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4年(2025年7月7日-2029年7月6日)。

三、你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改变临时用地使用用途;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

四、临时用地期满后,应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报经我局验收合格后,及时交还土地权利人,不得形成土地资源闲置浪费。临时用地使用期间,如需永久使用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五、你单位应及时向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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